事实劳动关系举证要哪些材料
临海刑事律师
2025-04-24
结论: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可从工资支付记录、身份证件、招用记录、考勤记录、其他劳动者证言等方面举证,部分证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,劳动者应及时收集保存证据维护权益。
法律解析: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在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时,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、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、“工作证”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、招工招聘记录、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证言等都可作为证据。其中工资支付凭证、社保记录、招工招聘记录、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。这意味着在劳动争议发生时,劳动者若要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,可围绕上述方面收集证据。用人单位对于特定证据也有提供的义务。若劳动者对劳动关系认定存在疑问或发生劳动纠纷,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可从多方面举证,能为劳动者维权提供有力支持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、社保缴纳记录、能证明身份的证件、招工招聘记录、考勤记录及其他劳动者证言等都可作为证据。且工资支付凭证、社保记录、招工招聘记录、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。
劳动者应及时收集和保存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。具体建议如下:
1.留意工资发放情况,保留工资条、转账记录等支付凭证和社保缴纳记录。
2.妥善保管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。
3.留存自己填写的招工招聘登记表、报名表等招用记录。
4.有条件的话,可自行记录考勤情况。
5.与同事保持良好沟通,必要时可请其提供证言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、社保缴纳记录是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,这些能反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经济往来与社会保障关系。
(2)用人单位发放的“工作证”“服务证”等证件,可直接证明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,具有一定的身份标识作用。
(3)劳动者填写的招工招聘“登记表”“报名表”等记录,体现了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过程,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初始证据。
(4)考勤记录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和出勤情况,对认定劳动关系有重要意义。
(5)其他劳动者的证言也可作为辅助证据,从侧面证实劳动关系的存在。同时,部分证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,劳动者在发生劳动争议时,要主动收集保存证据。
提醒:
劳动争议中证据收集保存很重要,不同案件情况不同,建议及时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劳动者可自行收集用人单位发放的“工作证”“服务证”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,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。
(二)对于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“登记表”“报名表”等招用记录、考勤记录,虽然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,但劳动者也可留意相关信息,在用人单位不提供时提醒其举证。若用人单位拒绝提供,可通过劳动监察等途径要求其履行举证义务。
(三)在日常工作中,劳动者要及时收集并保存上述证据,如将相关证件拍照留存、与同事交流时做好记录等。
法律依据:
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》第二条规定,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,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:
(一)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(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)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;
(二)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“工作证”“服务证”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;
(三)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“登记表”“报名表”等招用记录;
(四)考勤记录;
(五)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。其中,(一)、(三)、(四)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认定事实劳动关系,可从以下方面举证:
一是工资支付凭证、社保缴费记录;
二是单位发的“工作证”“服务证”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;
三是劳动者填的招工“登记表”“报名表”等记录;
四是考勤记录;
五是其他劳动者的证言。
工资支付、社保、招工及考勤记录由单位举证。劳动争议发生时,劳动者要及时收集保存证据,维护自身权益。
法律解析: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在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时,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、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、“工作证”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、招工招聘记录、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证言等都可作为证据。其中工资支付凭证、社保记录、招工招聘记录、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。这意味着在劳动争议发生时,劳动者若要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,可围绕上述方面收集证据。用人单位对于特定证据也有提供的义务。若劳动者对劳动关系认定存在疑问或发生劳动纠纷,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可从多方面举证,能为劳动者维权提供有力支持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、社保缴纳记录、能证明身份的证件、招工招聘记录、考勤记录及其他劳动者证言等都可作为证据。且工资支付凭证、社保记录、招工招聘记录、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。
劳动者应及时收集和保存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。具体建议如下:
1.留意工资发放情况,保留工资条、转账记录等支付凭证和社保缴纳记录。
2.妥善保管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。
3.留存自己填写的招工招聘登记表、报名表等招用记录。
4.有条件的话,可自行记录考勤情况。
5.与同事保持良好沟通,必要时可请其提供证言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、社保缴纳记录是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,这些能反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经济往来与社会保障关系。
(2)用人单位发放的“工作证”“服务证”等证件,可直接证明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,具有一定的身份标识作用。
(3)劳动者填写的招工招聘“登记表”“报名表”等记录,体现了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过程,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初始证据。
(4)考勤记录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和出勤情况,对认定劳动关系有重要意义。
(5)其他劳动者的证言也可作为辅助证据,从侧面证实劳动关系的存在。同时,部分证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,劳动者在发生劳动争议时,要主动收集保存证据。
提醒:
劳动争议中证据收集保存很重要,不同案件情况不同,建议及时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劳动者可自行收集用人单位发放的“工作证”“服务证”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,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。
(二)对于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“登记表”“报名表”等招用记录、考勤记录,虽然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,但劳动者也可留意相关信息,在用人单位不提供时提醒其举证。若用人单位拒绝提供,可通过劳动监察等途径要求其履行举证义务。
(三)在日常工作中,劳动者要及时收集并保存上述证据,如将相关证件拍照留存、与同事交流时做好记录等。
法律依据:
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》第二条规定,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,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:
(一)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(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)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;
(二)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“工作证”“服务证”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;
(三)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“登记表”“报名表”等招用记录;
(四)考勤记录;
(五)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。其中,(一)、(三)、(四)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认定事实劳动关系,可从以下方面举证:
一是工资支付凭证、社保缴费记录;
二是单位发的“工作证”“服务证”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;
三是劳动者填的招工“登记表”“报名表”等记录;
四是考勤记录;
五是其他劳动者的证言。
工资支付、社保、招工及考勤记录由单位举证。劳动争议发生时,劳动者要及时收集保存证据,维护自身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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